单位职能:
1、负责承办法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
2、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分析;
3、承办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
4、承担制订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
5、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宣传教育;
6、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配合查处大案要案;
7、协助组织卫生标准制修订及管理工作;
8、承担卫生部交办的任务。
机构设置: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管理处、人事处、财务资产处、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综合协查处、卫生监督信息处、卫生监督培训指导处、卫生标准一处、卫生标准二处、卫生检验技术规范处、卫生许可受理一处、卫生许可受理二处、卫生许可评审一处、卫生许可评审二处。
主要负责人:
王苏阳:主任
陈永祥:党委书记
卢 江:副主任
高小蔷: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