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定依据】 |
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3号) |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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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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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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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送材料目录】 |
1、筹备申请书; 2、验资报告; 3、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见表格下载区《社团(基金会)主要发起人和拟任主要负责人登记表》); 5、章程草案; 6、其它材料。 |
| 【报送材料说明】 |
1、筹备申请书包括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发起人签字; 2、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包括使用面积、使用期限、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3、其它材料是指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的相关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
| 【报送材料样例】 |
社会团体章程范本 |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递交相关材料 卫生部人事司对材料进行初审
征求相关司局及组织的意见
人事司复审 通过复审的,报部里研究 正式发文答复 未通过复审的,答复发起人 |
| 【承办部门】 |
卫生部人事司 |
| 【办理时限】 |
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60天 |
| 【下级承办部门的导航】 |
http:// |
| 【办理岗位及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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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10-68792214 |
| 【交通指南】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
| 【在线办理】 |
http:// |
| 【表格下载】 |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变更登记表 分支机构登记表 社会团体(基金会)主要发起人和拟任主要负责人登记表 法人登记表 负责人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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