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
本站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策法规
|
规划计划
|
行政许可
|
卫生标准
|
卫生统计
|
通告公告
|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职能
浏览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医疗服务监管司
主要职责: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办法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
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
建立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
,
制定医疗质量评价的相关规章制度、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
,
并组织实施
;
负责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
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防范的管理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
负责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
,
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检查和监管工作
;
拟订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
承办“医疗、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协调组织工作
;
研究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
;
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编制及处室设置:
行政编制
11
名
,
设综合信息处、评价处、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处、医院运行监管处。
主要职责: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办法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
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
建立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
,
制定医疗质量评价的相关规章制度、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
,
并组织实施
;
负责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
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防范的管理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
负责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
,
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检查和监管工作
;
拟订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
承办“医疗、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协调组织工作
;
研究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
;
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编制及处室设置:
行政编制
11
名
,
设综合信息处、评价处、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处、医院运行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