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占全球吸烟者的三分之一;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是5.4亿。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约为100万,因吸“二手烟”导致死亡的人数已超过10万。公众普遍对被动吸烟的危害缺乏清醒的认识,在公共场所内被动吸烟时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制止吸烟行为。因此,应对普通大众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既教育他们拒绝第一支烟,又让他们懂得被动吸烟的危害。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积极支持并参与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谈判和制定。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生效。为了积极有效履行《公约》,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烟草局等8个部门组成《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国的控烟履约工作。
控烟履约工作的进展有赖于全体民众提高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宣传教育具有突出的重要性。我国媒体覆盖广泛,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综合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媒体在引导公众舆论导向,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动员媒体积极参与中国的控烟宣传工作,鼓励媒体从业人员推出更多、更好的控烟新闻作品和科普作品,将有效地推动我国控烟履约工作。
本次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是政府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媒体倡导与激励活动,由卫生部主办, 三个国家级控烟专业机构全部参与协办。活动旨在通过培训媒体从业人员、奖励对控烟宣传报道有积极贡献的媒体工作者,提高媒体对烟草控制的关注程度以及对控烟和履约宣传报道的频率与质量,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控制烟草危害的舆论环境和综合支持环境,提高公众对控制烟草危害的关注和支持。同时,通过活动的滚动开展,提高媒体从业人员控烟知识水平,建立一支稳定的控烟宣传媒体队伍,并巩固卫生系统与媒体之间的长效合作机制。
2008年是《公约》在我国生效的第3年,今年初我国已经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第一份国家履约报告。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公约》生效后举办的第一届奥运会,“无烟奥运”为我国公共场所禁烟带来了契机和动力。2008年3月,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要求各地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中遵照执行。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中小学校、体育馆等10类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为推动无烟奥运、无烟城市的进程迈出了关键的一步。2008年5月,随着各地陆续启动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创建“无烟学校”、“无烟公共场所”等试点工作和全国戒烟大赛活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2008年,我国的控烟履约工作将取得历史性的进展。
活动目的
l 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无烟奥运和烟草控制大众宣传的持久开展;
l 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向公众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公众拒绝烟草危害的意识;
l 通过对媒体从业人员控烟宣传报道的培训和激励活动,强化媒体参与意识,提高媒体控烟宣传能力,建立长期、稳定的媒体控烟宣传机制;
l 在全国范围内营造公共场所禁烟的舆论氛围和控烟工作长期深入开展的社会环境。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协办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或健康合作中心
承办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中国卫生科教音像出版社
中国健康教育杂志社
支持单位
无烟草青少年运动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
成立“2008~2009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卫生部领导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领导、专家组成,负责整个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过程的督导、活动结果的评估,以及作品征集的初审、终审和颁奖等重大决策工作。组委会主任由卫生部副部长刘谦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小组。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媒体培训与动员、作品征集整理和筛选、评奖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制定作品评选标准,对参选的作品进行初评、终评和推荐等。
参评作品要求
报送作品必须是2008年3月1日~2009年2月28日在各级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国家批准的媒体公开发表的与控烟工作相关的新闻作品。
报送的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准确,知识科学可信,主题鲜明,立意和传播形式新颖,富有时代特色,能产生良好的大众宣传教育效果。
作品报送形式及要求
参评的作品可以以单位报送的形式提交,也可以作者直接报送。作者直接报送的作品须有单位盖章,证明作者身份和作品的真实性。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件,作者自留底稿。部分参评作品用于评选活动的宣传以及优秀作品推广,不再另付稿酬。每位作者可同时报送多部作品。
活动组委会在搜狐健康开设网络报送稿件通道,作者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刊发作品:
l 将作品发至个人的搜狐博客,在博客标签处注明“控烟媒体宣传”,搜狐健康编辑可通过标签找到该博文,刊登至“控烟”网上专栏:http://health.sohu.com/kongyan
l 登录搜狐健康的“控烟”专栏,添写作品提交表单,将作品发表的网页地址添写至表单中,提交即可。提交表见地址:http://act1.news.sohu.com/survey/manage/rscode/20080704HCR01.htm
在网络刊发的作品,也必须填写《2008~2009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组委会。
作品分类
控烟宣传作品分为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三类分别进行征集、评选与颁奖。
各类参评作品具体要求
l 文字类:请附刊发媒体原件。如无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需作者单位盖章证明或刊发媒体盖章证明(入选的作品,还将在后期提供作品的电子版)。
l 广播类:以CD光盘形式报送,每盘1个节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l 电视类:以数字BETA、模拟BETA录像带或DVD光盘形式送评,每盘1个节目,录像带上请标明节目名称、类别、时长、主创者姓名,注明播出时间和媒体栏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奖项设置
活动奖项设置分为两类:一类奖励控烟宣传先进个人,包括一年中控烟宣传优秀新闻报道的作者以及一年中发表多部控烟宣传报道作品的作者。一类表彰在推动控烟宣传报道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媒体或机构。
优秀新闻报道作品要求思想深刻、角度新颖、真实且具有深度报道的性质、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活动将按照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分别设置“2008~2009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使者”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奖项;对一年中连续发表多部作品的作者,活动将设置“2008~2009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特别贡献奖”。
获奖作者由卫生部控烟履约办公室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数额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特别贡献奖800元。对成绩突出的媒体或机构,将颁发年度控烟宣传报道优秀媒体奖。
作品报送时间
自2008年10月1日开始,至2009年2月2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作品报送地址
l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安华西里一区12楼
l 邮编:100011
l 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l 收件人:李英华
l 电话:010-64210081
l 传真:010-84256502
l Email:jkcbzx@vip.sina.com
l 所有报送作品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2008~2009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字样。
参评作品报名表
所有参评作品需填写《2008~2009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并附作品文字稿。
颁奖活动
于2009年世界无烟日期间,举办总结表彰活动,为获奖作者和单位颁发证书及奖金,并在相关报刊、网络媒体刊发活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