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0日-11日,卫生部举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培训班。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李熙出席,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传达中央关于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精神,提出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姚晓曦出席,传达了李源潮同志9月2日到卫生部调研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李熙对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突出行业特色,三是要针对基层特点,四是要把握指导角度,五是要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根据中央部署,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结束,地方各级党委具体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配合地方党委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单位和未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央要求,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卫生部牵头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部党组书记张茅任组长,党组成员陈啸宏、李熙、刘谦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李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通过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同时,建立巡回指导制度,由各位党组成员分别牵头1个工作小组,负责巡回指导3-4个省(区、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