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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狂犬病疫苗监管 确保疫苗使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07-10-12      信息来源: 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全市狂犬病疫苗管理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于2007年9月7日至19日对辖区内66家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进行了复查,同时,对184家一级及以下未指定为狂犬病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此次检查共出动监督员410人次,监督车辆126车次,共监督检查了266户次。
    本次监督检查的整体情况良好,复查的66家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人员资质齐全,狂犬病疫苗都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进,有索证备案,有疫苗运输、储存温度记录,但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对疫苗储存温度记录不规范等现象。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抽查的184家一级及以下未指定为狂犬病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机构,其中包括54家综合门诊部、67家村卫生室、39家个体诊所和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未发现有经营和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现象。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全面了解辖区内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和狂犬病疫苗使用情况,使狂犬病疫苗的使用更加规范、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北京加强狂犬病疫苗监管  确保疫苗使用安全

 

 

 

 
发布时间: 2007-10-12 推荐给朋友  打印此页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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