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4-7月,省卫生厅将组织开展全省单采血浆站集中整治。省卫生厅、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及单采血浆站所在地的市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分别签订《监督检查项目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此次集中整治分培训、自查和督查指导三个阶段实施。将对单采血浆站依法执业和质量管理规范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为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集中整治工作还将与血站管理年活动以及转制后《单采血浆许可证》核发工作结合开展,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同时,依据《四川省血液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